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3。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3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纳税人自行办理,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网络办: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
邮寄办:将申报表寄送至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大厅办: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模板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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