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子科技大学
祝愿各位在六月为梦想而战的少年,
扶摇直上,鹏程万里。
这里是提子科技大学,
我们在这里期待与你九月相遇!
2024
根据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名称为提子科技大学;简称TZU。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有关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报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招生计划及分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投档比例原则为1:1。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问题。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完成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监督举报电话:028-83****135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提子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区、市)招办的规定为准。
本招生章程由提子科技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模板版权声明】
排版|135编辑器
图片|135摄影图(ID:55887)
使用请自行替换
文字|由135AI写作,请自行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