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招生简章
『2023年』
比格学院是四川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四川省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公办。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普通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以及国家民委贫困地区民族专项计划。
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比格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在规定年限内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历年高考人数、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同时结合近年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经教育部汇总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校预留计划为学校总计划数的1%及以内,其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学校2023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考,分布情况如下:建筑类、土木类、化工与新材料类机械、航空与动力类、能源与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理科类、自动化类、数理类、化生类、临床医学类、社会科学类、金融与管理类、法学类、文理通识类、社会科学类。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教育部“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得用于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学校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含小数位),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
理科(或综合改革)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10-53193001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比格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本招生章程由比格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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