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它不仅破坏了学校的和谐氛围,更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因此,预防校园暴力,成为了我们每一个教育者、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要任务。
世界社会工作日,也称国际社会工作日,简称世界社工日或国际社工日。这一节日由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FSW)确定,从2007年开始,每年春季选择一天来庆祝。它的目的是为社区内的弱势人群解决问题,为有需要的人士贡献爱心、知识和技巧。
315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雷锋精神是指以雷锋的无私奉献精神为基本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它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表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校园欺凌,它不仅破坏了学校的和谐氛围,更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因此,预防校园暴力,成为了我们每一个教育者、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要任务。
世界社会工作日,也称国际社会工作日,简称世界社工日或国际社工日。这一节日由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FSW)确定,从2007年开始,每年春季选择一天来庆祝。它的目的是为社区内的弱势人群解决问题,为有需要的人士贡献爱心、知识和技巧。
315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必须坚守的政治生命线。我市领导干部要严守作风底线和道德底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培养健康的生活作风。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世界社会工作日,也称国际社会工作日,简称世界社工日或国际社工日。这一节日由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FSW)确定,从2007年开始,每年春季选择一天来庆祝。它的目的是为社区内的弱势人群解决问题,为有需要的人士贡献爱心、知识和技巧。
315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雷锋精神是指以雷锋的无私奉献精神为基本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它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表征。
廉政文化,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国传统道德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而清正廉洁,则是百姓对为官者的最大期盼。
共有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世界社会工作日,也称国际社会工作日,简称世界社工日或国际社工日。这一节日由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FSW)确定,从2007年开始,每年春季选择一天来庆祝。它的目的是为社区内的弱势人群解决问题,为有需要的人士贡献爱心、知识和技巧。
315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
学雷锋纪念日是每年的3月5日。1963年3月5日,主席为沈阳部队某部因公牺牲的英雄战士雷锋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在《人民日报》发表。此后,全国广泛开展学习雷锋的活动。
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必须坚守的政治生命线。我市领导干部要严守作风底线和道德底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培养健康的生活作风。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