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自行办理,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网络办: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
邮寄办:将申报表寄送至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大厅办: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自2023年2月1日起,对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其中,取消报送涉税费资料12项,改留存备查涉税费资料22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3。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3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自2023年2月1日起,对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其中,取消报送涉税费资料12项,改留存备查涉税费资料22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取消报送指现有文件规定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时需报送的资料改为无需报送。
留存备查是指现有文件规定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时需报送的资料改为资料留在纳税人处存档保管,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核查。
取消报送指现有文件规定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时需报送的资料改为无需报送。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