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4月1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葡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87年4月1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葡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87年4月1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葡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87年4月1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葡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87年4月1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葡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87年4月1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葡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87年4月1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葡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87年4月1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葡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87年4月1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葡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87年4月13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中葡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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