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新媒体要三审三校 严禁采编业务外包
2017-08-30 23:06
来源:澎湃新闻
8月29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针对一些报刊出版单位疏于管理,特别是所办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违背有关转载网络信息的管理规定,采编不规范,审核不严谨,把关不严格,责任不落实,屡屡出现虚假新闻、“标题党”和“三俗”等问题。
通知强调:刊发新闻报道必须履行采访核实和审核签发程序,确保新闻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新闻单位的新闻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要建立健全社会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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