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鼓励成都企业“走出去”
把握机遇抢抓订单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制定了
《支持成都企业组团出国(境)拓市场政策》
政策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
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1月1日起开展的
国(境)外拓市场活动参照执行
在国(境)外拓市场活动期间实现订单签约的单个企业,按地区划分给予最高1人参团2.5万元、2人参团3.75万元标准定额支持;未实现订单签约的,按地区划分给予最高1.25万元标准定额支持。
1家商协会(联盟)组团参团,按地区划分给予最高1人参团2.5万元、2人参团3.75万元标准定额支持。2家及以上商协会(联盟)组团参团,由商协会(联盟)自行确定一家牵头商协会(联盟),其余为配合商协会(联盟),对牵头商协会(联盟),按地区划分给予最高1人参团2.5万元、2人参团3.75万元标准定额支持;对配合商协会(联盟),按地区划分给予最高2.5万元标准定额支持,最多补贴1人。
中小企业及新兴市场开拓特别扶持对于中小企业及首次开拓特定新兴国际市场的参与者,无论企业还是商协会(联盟),在达到基本参团要求的前提下,将额外提供一次性的市场开拓补贴。
具体而言,中小企业若实现订单签约,除享受原有标准外,还将额外获得不超过1万元的市场开拓补助;未签约者,则提供不超过0.5万元的鼓励性补贴。对于首次进入新兴市场的商协会(联盟),无论是牵头还是配合角色,均可在原有定额支持基础上,额外获得不超过1万元的市场开拓启动资金支持,旨在鼓励更多中小企业和商协会(联盟)勇敢迈出国际化步伐,探索新的市场机遇。
合法注册:企业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参与活动:企业需实际参与国(境)外拓市场活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参会邀请函、行程单、签证记录等。
订单签约(针对有签约支持的情况):在活动期间,企业需与国(境)外客户签订正式订单合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订单金额证明。
中小企业界定:申请特别扶持的中小企业需符合国家或地方关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新兴市场开拓(针对特别扶持):企业需为首次进入特定新兴国际市场,并提供相关市场分析报告或证明材料。
合法注册:商协会(联盟)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组织身份。
组团参与:需有明确的组团计划和活动安排,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参会邀请函、行程单、签证记录等。
牵头与配合角色:若有多家商协会(联盟)组团,需明确牵头商协会(联盟)及配合商协会(联盟)的身份,并提供相关协议或证明材料。
新兴市场开拓(针对特别扶持):商协会(联盟)需为首次组织会员企业进入特定新兴国际市场,并提供相关市场分析报告或证明材料。
在国(境)外拓市场活动期间实现订单签约的单个企业,按地区划分给予最高1人参团2.5万元、2人参团3.75万元标准定额支持;未实现订单签约的,按地区划分给予最高1.25万元标准定额支持。
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企业和商协会(联盟)需根据活动实际开展情况,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总结报告、订单合同复印件、市场开拓证明材料等。
申报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为期1个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将在官方网站或指定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企业和商协会(联盟)需提前了解并熟悉相关政策文件及申报要求,确保符合申报条件。
根据申报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商协会(联盟)注册证明、活动邀请函、行程单、签证记录、订单合同复印件、市场开拓证明材料等。
登录指定申报平台或官方网站,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审核通过后,将在官方网站或指定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部门将按照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编辑:伍一叁
校对:笔小格
监制:叁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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