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符合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于2月21日起预约办理,那么关于年度汇算大家需要了解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用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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