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了,其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的3月15日央视都会报道一定的侵权事件,因此,每年的“315”都有相当的热度。今年有什么热点呢?一起来看。
保健品营销骗局
近年来,经常可以看到老人上当受骗,花了天价买了一大堆毫无作用的保健品的新闻。不法分子以发放广告、赠送鸡蛋的方式,向老年人宣传公司的保健业务,以销售保健品骗取押金的方式实施诈骗。
保健品不是药品,没有临床治疗作用,更不能代替药品。千万不要盲目听从商家宣传!
如果感觉身体不舒服,请务必到正规医院就诊,切莫把保健食品当药品!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为引起大家对于自己权益的重视,我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以“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为主题,在幸福街道安宁社区、高新发展中心写字楼设立了“3·15”普法点位,并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本次普法宣传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为重点,通过一对一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现场解答等形式,帮助群众了解消费权益及正确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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