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稳就业、稳投资、稳市场主体、稳产业链供应链等关键环节,多点发力,综合施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减负纾困力度,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保持适当的支出强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基本民生的保障,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要第一时间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用好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坚决打击骗税行为,确保退税精准,做到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应缓尽缓、应收尽收、应享尽享,为市场主体增加现金流,帮助渡过难关,增强发展信心。
1.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
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广优质高效智能办税服务,为税务工作插上大数据的“翅膀”,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切实提高办税服务质效。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增产增供、投放储备、进出口调节、市场监管、预期引导等多种手段全力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1.增量留抵: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起可申请增量抵税额退税;
2.存量留抵:
微型企业,自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起可申请一次性退换存量留抵税额;
3.小型企业:
自2023年2月纳税申报期起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根据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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