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客服
立即升级

国家司法考试简介及基本指南蓝色模板

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对初任法官、 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

法考通常分两次组织进行,一次为客观题考试,顺利通过后可参加后续主观题考试,其中客观题考试分试卷一与试卷二,测试科目分别为: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等

2

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命题范围

法考实施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法的精神



报考指南


一般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放宽条件问题

《法考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

弘扬法治精神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成绩查询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若仅通过客观题则客观题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全部通过考试成绩则一次有效。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协调确定,司法部统一公布。通过考试的人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工作。


根据《法考办法》,法考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

基本内涵



END



排版 | 135编辑器
文案 | 135AI写作,仅用作占位,使用时请替换
图片 | 135摄影图(ID:52527)使用时请自行替换


守法立信 懂法明理
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


免费
模板编号: 106924
投诉

手机扫码预览

立即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