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民的金融防骗意识,九月将开展全国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金融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预防金融诈骗。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人身及合法财产有获得相关安全保障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金融消费者对购买的金融产品和接受的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有知悉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及时、真实、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避免金融消费者产生决策的失误。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其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不被泄露的权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要认真了解金融产品的具体信息,某些营销过度宣扬的“利率超高”“回报立见”等说法,要正确评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杜绝不计后果盲目借贷、盲目消费行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应仔细了解网络平台贷款、信用卡透支及分期等这些常见的金融产品,知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一切信息,警惕一些机构或平台所谓“零利息”的片面宣传。
要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在选择购买时应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止受到非法金融活动的侵害。
九月是全国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我市将于于9月1日响应号召,正式启动响应活动。该活动由本市的银监分局主办,本市的宣传部门协作,以“提高公众维护自身资金和信息安全的意识和能力”为主题。
线下主要在各居民点和各大学校开展活动。线上主要是面向全市居民开展金融知识竞赛活动。本次向本市居民广泛宣传金融知识的活动,极大的引导公众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
积极响应号召,加大本市的金融知识宣传,极大提高公众的信息和金融安全意识,是万众所期。请大家一定认真学习相应知识,谨慎对待金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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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是人类文明的标志。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普及,为人类提供了广播、电视、电影、录像、网络等传播思想文化的新手段,使精神文明建设有了新的载体。